田雷 | 为什么美国测不准——“美国观”的历史批判、再出发与重新问题化 | 重识中国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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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测不准——“美国观”的历史批判、再出发与重新问题化
田雷 |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将刊于《探索与争鸣》2021年第10期,原标题为《为什么美国测不准——“美国观”的历史批判、再出发与重新问题化》,具体内容以正刊为准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那如幻的灵光逃到哪儿去了?
那光荣与梦想,如今到哪儿去了?
——威廉·华兹华斯
如果把美国比作一部书,那么这部书眼下对于我们来说是越来越难读了。身处人人皆可发声的自媒体时代,网络上最不缺少的就是各种关于美国的信息、意见和立场,但在舆情喧嚣的表象之下,“美国怎么了”却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一大困惑。刚刚过去的“历史”似乎走出了一道大转向,而我们此前的美国观再也经不起新的时势的逼问,无力解答此时此地观察者的困惑,一整套温驯的学术范式无法维持其公信力,其持续已久的历史使命也行将完结。然而,旧的已去,新的却还未及确立,历史的发展又一次走在了历史书写的前头。之所以出现“美国怎么了”的认识困惑,归根到底在于一个不断变化的美国本体和一个经久不变的美国观之间的矛盾。20世纪90年代,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曾风靡一时,其片头曲《千万次的问》也传唱大街小巷,借用其中一句歌词“我已经变得不再是我,可是你却依然是你”,如果说前一个“我”可比作上述认知矛盾中的美国本体,那么后一个“你”就是我们头脑中还未来得及与时俱进的美国观。
当前美国叙述的两种路数:分歧与暗合
当前中文世界中关于美国的叙述看似纷繁复杂,究其路数则可以一分为二,各有其自身的逻辑、平台、听众和判准。具体地说,第一种路数走的是大众路线,其典型叙述可见于国内时政类自媒体的日常推送。以某顶级流量的公众号为例,在从特朗普到拜登的政府交接周期内,诸如此类的表述反复出现在其推送文章的标题中:“美疫情已彻底崩盘!”“美国已到无药可救的局面!”“这也是美国的大反噬噩梦!”“连他都没想到,美国竟沦落到如此地步!”“再顶不住,美国要出大事!”作为一种类型,这种美国叙述重复着一种美国危机或崩溃论,而在流量为王的自媒体平台上,以耸人听闻的标题来宣告崩溃,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行文方式来贩卖危机,可以说是吸引眼球的不二法门。于是乎,此类时政自媒体的美国叙述虽然极少见于文化精英的朋友圈,但却经常能够成功打动更广阔天地内的大众,天文数字量级的阅读量即是最好的判准。
面对美国崩溃论在网络空间里所聚集的流量巨浪,最不为之所动的也许就是以研究美国历史为业的学者群体了,他们专业的美国史研究和写作构成了第二种路数。以 2021 年上半年举行的一场美国史专题的学术研讨会为例,在主题为“美国社会问题与社会抗争”的单元里,与会学者提交的论文有《19 世纪晚期美国农民对“乔治主义”的接受与扬弃》《捍卫“美国特性”:“例外论”与 19 世纪美国对外来移民的排斥》《母婴保护与政府责任:美国母婴保健事业发展与联邦政府的介入(1912— 1921)》......而在另一场“美国社会政治变迁”的单元里,会议讨论的文章包括《跨大西洋视野下的美国早期商业公司及其政治争论》《邪恶教义:洛克纳案如何在美国历史上被污名化与被利用》等。仅从这些论文的选题来看,在这个原先稳固而如今一切都摇摇欲坠的巨变时代面前,美国史的研究者表现出极强的“专业性”,外部世界的纷扰看上去对他们的写作没有产生明显的触动。虽不排除学者内心的焦虑和困惑,但当他们转到专业化的论文写作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似乎成了他们追求的境界,故而他们在论文中的美国叙述保持着某种惊人的冷静和定力,似乎美国一如既往。然而,问题在于,当时代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向前奔流时,专业定力的另一个面向就是封闭和僵化了。
概括地说,以上两种路数是互为镜像的。大众传播的逻辑要求短平快,追求麻辣烫。写作要多些大胆假设,而无须小心求证,当然更谈不上学术写作所要求的规范和格式。反过来,对于美国史的专业学者来说,好的学术论文正是要避免以上任何一种写作套路。而抛去写作路数的对立,回到上述形成“美国怎么了”这类问题的认知矛盾中,两种路数一方面各执一端,另一方面也有着分歧之下的某种暗合,它们的写作者各自以其不同的方式失去了历史感。第一种路数鼓吹美国崩溃论,它所呈现出的美国是没有历史可言的,若是把这种“偏见”当作美国的全部真实,那么构成美国的就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危机、一次连着一次的崩溃。在这类写作中,引用福山也许已经到了文献的天花板,而美国的历史再纵深也只能上溯至特朗普。简言之,这种路数中的“美国”没有历史,没有常态,也没有规范,所有的似乎只是当下、混乱和崩溃。至于第二种路数中美国史学者的专业论文,学者以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名义把自己关在书斋里,外部世界天翻地覆的变化对他们的研究议程没有影响,甚至本就不该有影响,他们的写作往往聚焦于美国历史发展中的某个“过去”,似乎只要让自己的研究封存在某个“遥远过去”的历史分期内,就等于搭建起了某种抵御现实万变的防火墙。也正是因此,这些专业史家所缺乏的是作为历史研究者或书写者所必要的历史感,他们并没有立足于写作时的这个“当下”来调整和反思自己的研究。面对现实凶猛的历史潮流,他们太慢了,也可能是无所适从,于是他们在这一阶段对美国历史的研究注定是悬浮的,也是轻浮的。在写作时,他们笔触的一端停留在某段遥远的过去,但另一端却是悬空的,没有扎根到写作者身处的当下语境。本文所要论证的一个命题即在于,这种保守的路数最终会让美国史的研究走向僵化,面对时代所提出的“千万次的问”——美国到底怎么了,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越专业就会越失语。这种基于专业惯性的谨慎就会导致不作为,也在很大程度上为第一种路数的野蛮发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专业学者不去或者无力去占领的,就会留给他所看不到或者看不惯的营销号或段子手。正是因此,本文还将尝试反思美国史研究在当下可能的突破口以及新生长点。
简而言之,如果我们以特朗普的“崛起”作为美国历史的一个节点,那么美国崩溃论作为一种路数,其历史的上限基本上就是特朗普,而美国史专业的学者则反其道而行之,似乎特朗普从未出现——把自己的眼睛闭上,其写作仍可按部就班。本文认为,上述两种路数在形式上相互对立,但都缺乏某种历史的态度:前一种把历史压缩为平面的当下,连让子弹飞一会的距离都要切除掉;而后一种则躲在某个僵硬的历史过往内,似乎历史一经过去就能终结在写作者的笔下。如果整个美国史研究的学术共同体都无法反思这个问题并找到某种新出路,那么我们的论文即便发表了,也注定只能在朋友圈获得转发和点赞而已,而在此之外,就是爽文暴论的地盘。
当前“美国观”的形成:一种语境化的追溯
曾经,在理解美国这个问题上,我们是很有“理论自信”的,也就是说,中国的文化精英,包括美国史的专业研究者,都曾认为自己是很懂“美国”的。毕竟,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我们在研究美国方面是下了很大一番功夫的——读了形形色色、姿态各异的介绍美国的书,很多人还亲口尝到梨子的滋味,有机会赴美交流,近距离看美国;以美国研究为业的学者还写了或者翻译了大量的作品,更年轻一代的美国史学者在研究中追求对一手资料的占有和使用,学术判准进一步得到提高,要像美国本土学者研究本国历史那样去研究美国的历史。如果要给这种很懂美国的“理论自信”找一位代表,最为形象的莫过于电影《中国合伙人》中的角色孟晓骏。在那部电影开场后不久,就是因为自信,孟晓骏同一位老教授发生了一场戏剧性的冲突,结果就是他大义凛然地宣告了一个“美国梦”的理念,面对批判美国种族歧视的老教授,孟晓骏说出了一段经典台词:“所谓的American Dream,就是在梦想面前人人机会均等。全世界只有美国能做到这一点!”然而,如果说这种美国梦的自信确曾发自内心的话,那么时至今日,当年的感叹号可能要变成好多问号了。只要扫一眼最近几年的图书市场,就会发现目前流行的不再是《光荣与梦想》或《民主的奇迹》那种自信范儿,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普遍的困惑,如《美国真相》《重新认识美国》《看不见的美国》,以及不止一个版本的《美国怎么了》。而凡是“美国怎么了”之类的困惑,其实都源于我们先前的美国观已经经不起新现实的检验。在这里,如果把美国观比作一副眼镜,那么这副眼镜在戴上之后,一方面让我们看到其视野内的风景,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对视野之外的屏蔽。之所以我们下了这么深也这么久的功夫,事到如今却发现仍有有待重新认识的真相,仍有一个为我们此前所未看见的美国,就在于美国观的这副眼镜——孟晓骏带上了机会平等美国梦的眼镜,当然就无法接受老教授所描绘的种族歧视,反之亦然。那么这副美国梦的眼镜是如何戴上的,就是本部分要予以探究的。
首先应予明确的是,并不存在一个一贯正确、全能全知、政治中性的美国观,事实上也从来没有过完全定于一尊的某个美国观。任何一种讲法的美国故事,包括前一阶段流行的近距离观,都无法摆脱某种作为前见的美国观。想一想,当我们选用中文中的“美”这个字眼来称呼太平洋彼岸的那个国家时,我们的前见就已经存在了;反之,也如当前网友会用“漂亮国”来做调侃或揶揄一样,“正名”本来就是一种深刻且隐蔽的态度表达。也正因此,对于本文的探讨来说,所谓美国观,必定是某种具体的、生成于某个历史阶段、得到其主流的政治意见检验的文化建构。一旦如此理解,美国观就不只是三五学者在书斋里的闭门研发,而是某个占据支配地位的政治文化力量在长时段内的理解和想象。它是复数的,但也不会分裂至百家争鸣,在任何一个具体的历史阶段,总有其主流和支流;它是稳定的,但也要与时俱进,当它所附着的时代本身走向结束时,它也就是无源的枯水了。在此意义上,追寻当前美国观之来龙去脉,只是在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文献辗转腾挪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回归到历史行程和社会文化之本身。在此继续拷问电影里的孟晓骏,当他发出美国梦的宣言时,时间应当是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时期的起始阶段。在某种意义上,电影的英文名 American Dreams inChina 真正点明了这部电影的情节和情结,也映射出了那个历史时期精英群体的渴望和追寻。随着电影情节的推进,孟晓骏略经挫折后还是去了美国,时代再往前进,20世纪80年代的孟晓骏就变成了《北京人在纽约》中的王起明。如果我们把这个曾风行一时的美国观凝聚成所谓的美国梦,以美国为梦,那么美国史学者在相应阶段所进行的专业写作不过只是这个时代潮流上的浪花而已。我们今天检讨这段往事,应当首先意识到学者的有限性,无端夸张学术在这个历史行程中的作用,也是一种僭越。
走出这段历史之后再去回看,一切就清晰起来:这个以美国为梦的美国观,其实是嵌入在自1978 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历史时期的,并且随着这个阶段自身的起承转合,而相应地走出了自己的历史轨迹。对于行进在这一历史时期的美国史学者来说,他们的研究首先是时代的产物,大的政治决定了他们写作的可能范围或禁区。至于这些学术作品的力量或者无能为力,它们所打开的新视野或者自觉不自觉做出的掩饰,都不仅仅取决于学术作品本身的品质,它们既要接受学术标准的检验,同时也不能或者不可能超出历史行程本身所画出的可能范围。在某种意义上,在国别史或者世界史的版图内,美国历史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是独特的,不只是单纯体量上的庞大,它还有着其他国别史所不可能获得的“关注”。但关注有时意味着随运势而至的推动力,有时却意味着需要不断闪避的障碍,尤其是对于很多更纯粹的学者来说,关注就意味着某种干扰或者干预性的指引,就意味着无法静下心来,无法做更长远的规划。
曾有美国史研究的前辈学者在文章中写道:“同其他学科和研究领域一样,近 40 年来国内美国史研究的种种变化,无不与改革开放的进程息息相关,同步共调。”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论断,表述得也非常精确。在追溯美国观的形成时,一个发生在时间起点的历史性交叠很能说明问题:改革开放历史的展开,起始于 1978 年岁末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而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大事记中,紧随其后的就是 1979 年元旦的中美建交,接着是邓小平从 1 月 28 日至 2 月 5 日对美国的国事访问。也即是说,40 多年前,中国的对外开放其实就是一种对“世界”的重新进入,而这一变革作为一种现代化建设的外向战略,当然就要求当时从精英到大众重新睁开眼睛看世界。也因此,一个在当时新的美国观的形成,各种影响深远的美国故事的讲述,也包括美国史学者的专业论述,其实都是内在于改革开放的时代进程的,若是仔细进行回溯,也应当保持着某种历程上的“同步共调”。如此说来,我们才能理解一种多少不合常理的现象,即此前真正对大众承担起时代启蒙之功的作品,往往很少来自精耕专业的美国史学者,真正的弄潮儿,基本上是旅居美国的近距离观察者。
在访问美国时,邓小平曾经讲过:“美国人民二百年来艰苦创业,实现了工农业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你们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我们愿意向你们学习。”在《邓小平年谱》中,这句话出自 1979 年 2 月 1 日的条目。事实上,了解并学习美国也是邓小平亲口所说的访美使命之一,也即“了解美国人民,了解你们的生活,了解你们建设的经验,学习一切对我们有用的东西”。邓小平作为中共第二代领导核心,是改革开放事业的总设计师,关于中国在当时应以什么样的方式来面对美国,没有比他更权威的论述者。自此以后,国内的美国研究也就承担起“了解”的使命,完成了某种面向美国的拨乱反正,以一种重新理解的方式构建起了中国的美国史叙述。对于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优秀学术作品,我们在今天仍应保持一种温情和敬意,这才是一种对史学研究的历史主义态度。反过来说,脱离语境而评断史学的著述,反而是一种历史的虚无主义。尤其是在我们当下这个“平视”美国以及西方的时期,不再仰视,也戒除了迷信,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全盘否定此前历史时期所积累的成果,这里面不是非此即彼的。我们所能断定的只是美国史研究不能再这样一成不变,它需要建立起一种与新时代的连通,在此基础上打开新的视野,与从前的模式交叠在一起以形成新的综合。
1970 年以来的美国:“当代史”的必要和可能
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大业,其中的线索之一就在于面向美国、了解美国,并择其善者而从之。当然,这里的“学习”从来就不是全盘西化,如邓小平访美时所言“学习一切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所谓“对我们”,这里就包含着一种独立自主的地位、自力更生的精神、为我所用的方法,乃至“师夷长技”的策略。在当年打开国门之后,要实现美国史研究的再出发,闭门造车显然是不可能的。对于当年的美国史学者来说,只有虚心求教于美国本土的史学,才能担当起启蒙国人看世界的重任,于是就有了学术上的走出去和请进来。换言之,中国的美国史研究在改革开放时代的重建,也与同时期的现代化建设战略一样,是从承认自己落后开始的。故而也没有必要否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文写作的美国史著述都在追求某种模仿,学者在写作时欠缺立足于祖国大地的主体意识。
也就是说,美国史研究在中国,研究者是我们自己,然而“学制”在很大程度上是移植而来的,是美国制式的。美国的史学界如何处理自己的国史,其一招一式,都深刻地影响着我们对美国历史的研究,我们甘于某种追随者的位置,渴望的是美国本土学术界对我们的承认,即便承认的内容是我们终于有了同他们进行平等学术对话的能力。对于美国史学者来说,这种“美国制式”无疑是一种学术上的文化霸权,不仅支撑着鉴别具体研究之优劣的判准,比如能用英文进行交流、写作和发表显然是技高一筹的,甚至它经由专业化的学术训练而构成了学者身份的认同,只有经过这种制式的文化洗礼,新一代的学者才被认为取得了某种专业资质。就此而言,这种身份认同也是排他的,构成了美国史研究文或野的区分。进入美国史作为一个学科的内部构造,我们可以发现,美国本土的学术动向就好像是风,在此不带任何价值判断地说,只要大洋彼岸的风一吹,国内的美国史研究就难免迎风飞舞——美国史的写作到底要关注什么,哪些主体位于舞台的中央,哪个流派是正统,哪些人物是权威,整个领域的美学趣味基本上是舶来的。而对于本部分的论述而言,我们接下来要关注的,尚且不是各领风骚一代人的方法问题,而是某种更稳固的美国史地层构造,也就是美国史的分期问题。
历史的分期从来都不是在时间的直线上进行简单的切割,它不是一个几何问题,如何为一国进行历史分期,也不是历史学者有权垄断的问题。对于历史研究来说,通过分期完成“断代”,学者就有了自己可以精耕细作的领域。当然,任何一种分期的背后都站立着相应的某种史观,是对历史行程中的连续和断裂的一种想象式构造,它一方面呈现可供学者去研究的诸多问题,另一方面也用这种断代史观来排斥不一样的探索以及想象。相对来说,美国的历史并不长,也因此更容易“通”,但美国史的内部仍有分期。以我熟悉的宪法史为例,布鲁斯·阿克曼教授在其多卷本经典《我们人民》中就提出了一种三段论的分期法:美国宪法在其发展历程中共经历过三次“宪法时刻”,分别是联邦党人领导的建国、共和党人领导的重建、民主党人领导的新政。每一次的宪法时刻,都意味着人民的登场以及宪法秩序的转型。作为一位宪法学家,阿克曼的分期方案自有其深意:既然上一次宪法时刻还是由罗斯福以及新政民主党人所开创的,那么新政自由主义以及民权运动时代的宪法变革就仍是美国的根本法,是后世不可轻易变动的祖宗之法。同样,王希教授中文原创的美国宪法通史巨著《原则与妥协》,20 多年来先后出过三版,不仅开拓了美国宪法史属于中文世界的研究领域,而且树立了一个学术著述的标杆乃至短期内难以超越的天花板。在这本书 2014 年第三版的新增序言中,王希教授将一整部美国宪法史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分别称之为原始宪政秩序、第二宪政秩序、第三宪政秩序,其起止时点大致相当于阿克曼的三分法。
不仅是为何以及如何分期,分期之后,学者就会根据自己的题目找到自己研究所属的分期,或者在确定分期之后来寻找题目——历史分期和研究主题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匹配。我们可以设想,假如一位法学院的博士生要研究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那么二战后的沃伦法院时代就会很有料;也可以是反向操作,一位历史系的博士生要研究美国的民权时代,然后很容易就会发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很有戏。前些年中国学界曾对美国的进步主义时代多有关注,不仅限于史学,很多学科都把目光聚焦于美国 20 世纪之交在各方面的自我革新,说到底还是为了寻求某种“进步”的药方。以本人的研究为例,我之所以对美国内战前的宪法史下过一番功夫,就在于我要思考的是一种基于建国者的宪法而又能跨越世代的政治秩序最初是如何形成的。若是与这些高光时期相比较,有些历史分期自然是处在隐蔽角落里的,如美国 19 世纪30—50 年代,也即夹在建国之父和林肯之间的历史时期,就好像是两座历史高峰之间的一段低谷,历史叙述的主线似乎就是等待着一场内战不可避免地到来,当我们用“内战前”去标示这段历史分期时,它也就失去了自己本身的意义。再往后包括美国自激进重建结束到进步主义时代开启,也即 19 世纪的大约最后1/4 时间,也像是一个难以理清头绪的时期,它为我们所熟悉的名字是“镀金时代”,来自马克·吐温的同名小说。如此看来,似乎它的历史意义就在于为即将到来的进步主义运动提供一个疾病缠身的社会,还要等到罗斯福新政才能完成这次循环最终的拨乱反正。
而在美国史的叙述中,有一个问题虽然普遍存在,但在此前却似乎少有人去思考,它可以表述为:一部美国通史,无论其内部做何种分期断代,它的整体时间下限要设在哪里?如果我们把历史界定为已经过去的事,其时态为过去时,那么这个“过去”和“当下”的分界线在哪里?或者说得再通俗一些,当我们叙述美国的历史时,讲到哪个时间节点就不能再继续了,再继续讲,就会从过去时跨到现在进行时,走入历史学测不准的范围了?当这样提出问题时,一个简单的作答可以是,所谓通史,自然就是由“始”通到“终”,而凡是在当下之前的,都属于已经过去的历史。根据这种理解,所谓“当下”就是某个说时迟、那时快的瞬间,在这个可以压缩到忽略不计的时点之前,都属于可以历史化的过往。这个办法在逻辑上可以讲通,但在现实中却难以操作。事实上,历史学家必须在“过去”和“当下”之间设置某种或长或短的缓冲地带,如果把当下比作今天,那么史学家最好不要研究昨天刚发生的事情,昨天之前才是相对安全的。如是说,美国通史到底贯通至哪个时间下限,本身就是重要的史观问题,其意义或许超过了在历史内部的横剖纵切。
对于国内的美国史研究来说,“通史”并没有贯通至眼下,其时间下限甚至相当靠前,若是隔离出美国史研究者给自己的领域所设置的缓冲地带,它的厚度也许远超我们的想象。而如果非要为这个从历史跨越至当下的分水岭标出一个大致年份,也许我们可以从 2021 年向前推 50 年,似乎就在进入 20 世纪 70 年代之后,美国历史跨入了它在历史学者尺度内的“当代”,由此而开始的数十年历程,仿佛是美国 200 多年历史所拖着的一个尾巴,于亲历者而言,它尚且无法凝固成一段水落石出的过去,仍是活的现在。于是,自 1970 年以来的美国,时至今日就构成了一段厚度约半个世纪的“缓冲区”,构筑出美国史研究在中文世界里的某种时间下限。跨越这个界限,就进入历史测不准的区域,而且越是接近当下,历史的行程就越是无法落地——很有可能,最终让一项研究翻车的,并不是研究本身的错失,而是未来的猝不及防。公允地说,这么长的“空白”存在,美国史学者并非全责,因为研究历史本身就要求至少一点儿的迟滞,要让子弹再飞一会。更何况中国学者研究外国的历史,势必无法摆脱某种相对于本土进度的“时差”,而对于本文的检讨而言,我们还要去考问我们所持有的这个美国观最初形成的语境。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假设一位美国史的青年研究者在改革开放之初走出国门,到美国留学,那么很大概率,其美国导师出生于新政之后,成长于民权时代,在 20 世纪 70 年代取得博士学位后进入学术界,继而在 1980 年前后用一部开拓性的著作奠定了自己的学界地位,就此而言,新政后的这一代学者的学术写作以及创作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此前的视野。对于那一代美国学者来说,他们最多产的学术时光正逢美国世纪鼎盛时,故而将论文写在自己的祖国大地上,就能成其大。现在回头去看,那一代学者在很多领域内仍限定着我们对美国的理解,罗尔斯之于政治理论的构建、达尔之于美国民主的分析、帕特南之于美国社会的诊断、方纳之于美国历史的叙述、阿克曼之于美国宪法史的再发现......很多时候,我们所做的其实只是在他们所开拓的领域内进行某种修缮或接续,在学术的语境内,这么定位自己并非就是妄自菲薄。如此追根溯源,则我们所持有的美国观出现在 20 世纪 80 年代的思想和文化语境中,而它所根据的,如上面一番简要的知识考古所示,于今而言当然是一个历史上的美国,是经由新政 40 年后所开花结果的那个美国。若是我们可以将 1932 年至 1972 年称为美国的“短 20 世纪”,那么我们的美国观所基于的大概就是这个“短 20 世纪”的美国。但问题在于,自此以后的半个世纪呢?如果说历史往往要有一个图穷匕见的时候,那么在经历了特朗普、中美贸易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后的当下,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1970 年之后的美国作为一种历史研究的课题,已经瓜熟蒂落了?若是如此的话,关于美国历史的研究,我们最急需的和我们最薄弱的也就重叠在一起了。在某种意义上,所谓 1970 年之后的美国历史进程,其在中文语境内就好像是接续当年曾风靡一时的《光荣与梦想》,这部四卷本鸿篇巨制书写了美国自 1932 年至 1972 年的 40 年历史,现在我们的问题就是,自此以后的50年呢?光荣不再,梦想凋零,历史从来没有这么真切地赤裸在我们面前。
要真实地面对这段历史,美国史的研究者就要完成某种心态上的自我革命,首先是要承认我们的“无知”,所谓“不知为不知”,并不需多做苛求,即便是美国本土的学术界也只是在近年才开始恍然大悟,痛说家史,此前不也曾是一方面宣扬“历史终结”,另一方面鼓吹“中国崩溃”吗?其次是要摆脱“尽信书”的好学生态度,要清醒地意识到很多书中所讲述的美国相对于当下来说其实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过往,史学界常说的“过去乃是一个异邦”恰好可以适用到这里。相对于今日的美国来说,罗尔斯写作《正义论》时的那个美国确实好像一个异邦,大概就是在他出版《正义论》的 1971 年前后,那段曾经酝酿出“正义论”的历史周期就悄然告别,连再见都没说一句。在此意义上,所谓的“光荣与梦想”倒也并非美国非虚构作家的忽悠,而是他们曾经油然而生的理论自信。只是历史不舍昼夜前行,一步步地延伸着他们的视野盲区。《正义论》是写在新政美国的大地之上的,若是我们非要在其中读到一个特朗普时代的美国,要找到去工业化如何导致民粹主义的兴起,大规模监禁如何导致下层家庭的破碎,放任自由又是如何造成了一个贫富悬殊、阶级隔离的不平等社会,这不可能是罗尔斯在一本 50 年前的书里所能预言的,而这丝毫不影响其人其书的伟大,因为罗尔斯本来就不是未来学的大师。
最后,回到本部分所提出的美国史的分期问题,也许,我们可以把这个 1970 年以来的美国史概括为“当代史”。从其词意上说,当代何以为史,这一时段本身就自带某种特殊的“可塑性”,但可塑并非历史书写的反义词,我们永远都要立足于当下来做历史的研究,历史写作的能动性在美国史研究中并不是一个要屏蔽出去的问题。就以本人的研究为例,即便我对美国建国一代的宪法问题有多么精深的理解,也无从判断下一次的总统选举会不会触发宪法危机;即便我精心研读过林肯总统的多篇经典演说,也无法讲清楚现代共和党是如何从林肯的政党变成特朗普的政党的。而美国“当代史”研究的提出,正是要让这种不能变为能,至少是我们可以知道自己为什么无知了,无知在何处,然后怎么开始让自己知道起来。
从政体到社会:“变”的辩证法
以上所述,旨在从美国通史的版图内构造出一个最新的章节,一个名为“当代史”的板块:大致以 1970 年为分水岭,自此以后的美国故事构成了它的“当代史”,时间跨度至今正好半个世纪,而在此之前的美国历史既可以一如其旧,用美国人的方法来命名分期,如建国、重建、新政,将来也不排除发展出基于中国视角的理论概括。毕竟,任何一种政治文化秩序的长期存在,即便是美国这样绝对时间并不算长的共同体,都必定有其自身序列内的上古、中古、近古——这乃是史观的内在逻辑。但 1970 年之前的历史在此不谈,在这个“当代史”的分期构造出来之后,也就意味着我们的基调一定是此阶段的美国之变,美国仍在,但却一步步变得面目全非,“我已经变得不再是我”,《北京人在纽约》主题曲的这句歌词竟然唱出了历史的隐喻。简而言之,美国当代史的这个 50 年之变是什么,又为什么变,这就是美国当代史给我们出的一个大题目。
另一个问题也就随之出现,我们此前之所以看不到美国当代史的分期,一方面是因为“只缘身在此山中”,时代尚未水落石出,观察者尚且把握不住它的轮廓,另一方面则是我们总是希望捕捉到美国的某种本质——某种不变的东西,某种定义美国、使得美国成为美国的东西。而这种对美国本质的追寻,一方面表现为在时序上不断前溯,对美国立国做某种追根溯源的探究,另一方面则是要做贯通式的梳理,捕捉美国万变却不离其宗的那个国本。两种路径交叠在一起,也就形成了以宪法为方法来理解美国的学术范式以及相应的著述生产线。“宪法”——暂且不论其定义为何——就构成了美国的某种本质,相对于具体问题的某种主义,美国通过制宪而建国,此后这部宪法一直延续,宪法的超稳定成为美国发展的基础,这种制度主义的范式曾经构成了一个时代的文化信念,美国宪法及其所承载的各种制度也因此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在上一代学者的美国史著述中,王希教授的《原则与妥协》之所以脱颖而出,成为中国学术脉络中的一部西学经典,首先靠的是这部书本身的学术品质,当然也要考虑到这部书创作时所处的历史行程。或者反过来说,王希教授当年作为一位旅美的历史学家,何以倾注如此精力用中文写作一部美国宪法通史,这无法脱离当时身处的语境。就在《原则与妥协》出版前后,另一位重要的美国史学者任东来也转向了宪法史的研究,用他在代表作《美国宪政历程》后记中的话来说,作为法律的外行,“这个领域既充满了诱惑,也有很大的风险”,是“一段愉快的精神之旅”。若是我们从科班扩展到通俗写作,那么从林达早期的《总统是靠不住的》,到刘瑜的《民主的细节》,再到尹宣对美国立宪文献的翻译,这些用今天的话来说出圈的作品其实都属于广义的宪法著述。包括易中天这样和美国研究毫无关联的学者,也曾以文化名人的身份写过美国制宪的故事。至于我所处的法学界,当年追逐美国最高法院的热情至今仍历历在目。所有这些曾在时代演进中掀起浪花的作品,都围绕着美国宪制而展开,它们所代表的,正是创作之时中国知识界对美国本质的某种孜孜以求。
从知识生产的角度来说,这些著述虽然曾让我们对美国宪制大开眼界,其中有些严肃的学术作品仍拥有持续的生命力,但问题在于,它们宣讲宪法,却未曾准确领会美国宪法史上的一句经典判断:宪法并不是一部自杀契约。这一判断指向的乃是宪制的本意,也即对一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守护。向美国学习,作为改革开放初期现代化建设的一种策略,并不意味着照搬照抄,更不可能是全盘西化。返回到美国当代史的构造和逻辑,既然“变”是贯通这 50 年的基调,那么继续在宪法问题上做文章就有些不得要领了。因为美国宪法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它的不变——这种“不变”的能力,曾经为我们所推崇,以之为基础形成了某种超稳定叙事,但在时移世易之后,却暴露出它封闭僵化的基因,导致美国民主政治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依法而乱。也就是说,病根恰恰就出在这部制定于 18 世纪而在当下又无法进行修改的宪法上。对于本文来说,无需用新的政治学去批判一部旧时代的宪法,关键在于重新审视我们自己,为什么以宪法为方法的美国观近年来暴露出它的无能,就在于这种方法近乎完美地遮蔽了美国过去 50 年的变化——功课终于学会了,然而考试科目却换掉了。过去我们一直孜孜以求的是贯通美国历史的某种不变的本质,但至少在当下所处的历史阶段,过去 50 年的美国之变,将这种我们曾深信不疑的方法和范式击得粉碎。
这也就意味着,要以历史研究的学术态度进入美国当代史这个领域,要组织起 1970 年至今的美国历史叙事,只有表层的宪法是完全不够的,归根到底,我们当然无法以“不变”的材料和基调去讲述以“变”为主旨的故事。美国作为一个有机体,成文宪法以及各种不成文的宪制可能只是它身体的发肤,我们现在需要透过表层进入它的肌理、骨骼、血液甚至基因。在此意义上,如要深刻把握美国在上一历史周期的 50 年之变,在我看来,历史研究者要开始某种从宪制到社会的转变,也即“社会”才是美国过去历时半个世纪的大变动所发生的场域,只有以“社会”为方法,我们才能发现并正视这场大变局,对之进行具有理论自觉的描述和解释。这里对“社会”一词加了引号,是因为站在这一学术转向的开端,我们其实无法讲清楚“社会”究竟是什么,作为一种廓定研究者视野的学术范式,它的范围 / 边界到底划在何处,以及它与之前的宪制范式到底是什么关系。在此意义上,保持某种战略化的模糊是有利于我们解放思想的,研究者只有让自己完全敞开,投入这段历史行程的史学研究,才是一开始的正确姿态。进而言之,与这一学术旅程相伴随的将会是某种历史和理论之间的复杂关系,若是我们从一开始就寻获了某种自以为是的理论范式,那就重犯了此前宪制方法的错误,意见先行,而原本纷繁复杂的历史却被抽空。真正良性的探索应当是反其道而行之的,最初只是提出问题,界定领域,至于到底什么是“社会”,又发生了何种“变化”,其实都是最后作结论时才能给出带有理论自觉的回答,也是这个领域的研究基于历史又能超越史学的可能性所在。所谓“当代史”的表述本身也包含着某种悖论,当代何以为史?正在进行的东西如何观察并描述,实践尚未有结时史家如何做论,当代史的写作是否就如同歌里所唱,问题出现我再告诉大家?但也是在此意义上,“当代史”研究的困境让中美学术界第一次做到了大致的同步,这个对我们而言为新的领域在美国学术界也尚在进行中,这里没有地层累积而成的各种学术范式,我们因此也可以不受理论“污染”地去观察历史行程之本身。或者说,美国“当代史”作为一个领域的提出,要求既不以史学为名而盲目地抗拒理论,同时也不能直接把现成的理论拿过来,甘做消费方,具体的研究在这里要保持同理论的适当距离,在不否认现有中层理论的先行启示作用的同时,所要追求的还是基于研究对象的整体而提出新理论的可能。
美国处在危机中,这一判断无疑是正确的,但如何诊断这场危机,它是局部的还是整体的,是短暂的还是长期的,是周期性的低谷还是史无前例的衰败,是无心的政策失败还是政治性的蓄意收割,是仅限于美国本土还是具有溢出美国的某种普遍性,谁在危机中受到伤害又是谁从中获益,最终能否以及如何转危为机,问题清单可以就这么列下去,也许真正的回答也不可能是如此非此即彼的两分。作为世界上头号社科大国,美国本土近年来也不缺乏各种各样的反思以及诸多中层理论的提出。美国到底怎么了?首先把这个问题当作问题来提出的还是美国本土的学者。福山在冷战结束后曾得意扬扬地鼓吹历史终结论,但历史接下来的发展早已证明,唯一能终结的也许就是历史终结论本身。反过来说,他的老师亨廷顿最后留下的问题“我们是谁”,在后特朗普时代的美国却显示出先知般的预见力。下沉到具体的研究和写作,“独自打保龄”“堪萨斯到底怎么了”“美利坚共和国的衰落”“绩优制的陷阱”“乡下人的悲歌”“故土上的陌生人”“扫地出门”“绝望之死”“推特治国”......这种基调的学术著述或非虚构写作在美国本土也形成了危机论的生产线,它们在学术上不乏各种远见卓识,只是美国的现实政治早已被以宪法为核心所构成的体制而锁死,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体制不破,危机未已。而对于我们来说,要开启美国“当代史”的研究,这些作品也是不可忽视的,不可尽信书,但也不可无书。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以“社会”为方法来发现美国的 50 年之变,我们没有一幅可以详尽标示出路径的学术规划图,但可以确信的是,所谓以“社会”为方法并不预设“社会史”的路径,尤其是美国本土所流行的“社会史”模板。一方面,好的社会史研究确实能激发出某种能动的力量,让原本的沉默者发出他们的声音,形成某种复调的历史;但另一方面,社会史研究作为一种学术建制却与身份政治捆绑在一起,甚至上升为某种政治正确以及霸权的学术套路。随着具体研究在前沿阵线上不断演进分化,我们所能看到的终于只有片段化的真相以及基于身份的“真理”,越来越难还原成一个整体的史观。而在面对美国 50 年之变的历史时,好的研究一方面要求在具体的叙述乃至深描中还原历史本相,进行小心求证,但另一方面也要敢于大胆假设,在自己所关注的案例与相应的宏观历史行程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不能迷失在局部真相的碎片中。也许相对于美国本土学者,在研究美国题目时,我们真正能生长出理论自信的优势就在于不同于他们的深陷其中,我们可以做到置身事外,从外部对“当代史”以及“社会之变”做整体性的思考,通过历史的批判来揭示此前理论的“依附性”,构建出不一样的社会图景以及想象。
到此为止,本文主要形成了关于美国史研究的两个判断,首先是美国“当代史”作为新断代的提出,紧接着的是应当以“社会”为方法去描述美国的 50 年之变。这是两个大胆的假设,不那么鲁莽的地方或许在于本文的态度,仅限于表达困惑、提出问题,并勾勒出一种新的可能,而不是提供决断的答案。激发本文思考以及论述的,归根到底在于时代的逼问以及学者的苦闷。从逻辑上说,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意识到我们的“不知”,在我们自以为对美国了如指掌的时候,还有哪些是我们不曾了解的事情。而勾勒出这种“无知”区的存在当然只是有限的推进,我对之的辩护仍要借助众所周知的智慧,“不知为不知”也是一种知,而更重要的是,只有在这种心态之上,我们才能真正走向对美国的“知之”。
一个新的研究议程?
仅有焦虑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做些什么。若是美国宪法的当下可以证明什么,那就是学不会与时俱进,自己就会变为危机之源,时代水落石出之后,这也许是美国宪法研究留给我们学者最新的启示。基于以上提出的两个判断,是否能探索出美国史研究在中国的一个新的研究议程,有待同行们的争鸣,在结束本文之前,我们也许可以对美国史研究在中国的发展提出几点简要设想,并不拘泥于本文所勾勒的美国当代史这个新领域。
首先,是在通史中断代的问题。美国的历史并不长,对于中国的美国史学者而言,完全把美国制式的断代方法照搬过来,并非长远之策。这个逻辑其实可以参考美国的中国史学者,在面对漫长的中国历史时,他们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做到更加贯通。历史在分期后形成了一个个断代领域,对于深耕于此的学者就构成了某种学术茧房,似乎只要超出了自己的分期,就能理直气壮地无知,要让一位美国早期史的专家去分析特朗普崛起的社会因素,就好比让一位先秦史的学者去回答辛亥革命的问题,“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但学术建制的从来如此就一定合理吗?恐怕是未必。事实上,即便是对于本文所主张的美国当代史的研究来说,难道上限就一定是在 1970 年?怎么安放这一“新时代”与罗斯福新政的关系,怎么把它放回到美国 20 世纪史甚至一部通史的构造中去,这些都是在断代同时要形成新的贯通的问题。历史的分期从来都是人为的拟制,我们对美国史的研究需要有更贯通的眼光,也应该有贯通起来的学术勇气。
其次,是扩展研究视界的问题。对于研究美国史来说,中国学者的身份注定不可能是一个空洞的背景板,王希教授多年前就提出要做有中国特色的美国史研究,而他本人用中文写作的《原则与妥协》也凝聚了他在这一问题意识下的心血和努力。仅以视野来说,中国学者研究美国史要有基于中国立场的能动性,中文材料也要做某种积极的介入,这就是说不仅我们的研究要更多照顾到连带中美之间的题目,而且我们这一边的材料也要动起来。比方说,《北京人在纽约》作为20 世纪 90 年代家喻户晓的一部电视剧,它就构成中国学者研究美国时的独家“史料”,即便是其片头片尾的歌曲,甚至每集开始前王起明那段关于纽约的念白,或许都比现实更真实地反映着我们曾经是如何理解美国的,因此文化史的研究就要把这些材料带回来。再比如,电影《中国合伙人》的叙事,作为现实原型的新东方,以及中国学生留美的历史,也都可以作为中国学者研究美国史的素材。甚至是过去半年,在史学大师理查德·霍夫斯塔特去世 50 年、其作品进入公版领域之后,其著作《美国的反智主义》竟然接连出现了至少四个简体中文版,美国史专业学者对此应当如何解释?简言之,在进行美国史的研究时,我们所谓的第一手材料未必非要是某个数据库里检索来的古旧档案,它可能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在我们正在或已经经历的生活中。
最后,在学科建制中,美国史研究在中国属于世界史,但在世界史的版图上,并非每个国别史都是平等的。美国并不是在人类文明史上早已消亡的古国,它的历史仍在进行中,与我们息息相关。在现阶段,关于美国的叙述注定承载着其他国别史所无须负担的太多需求或要求,它不可能是纯粹的史学,要比科学探究更为复杂且微妙。对于某个非洲小国当下发生的武装冲突,普通群众未必有兴趣;关于四千年前两河文明的乌尔第三王朝,也不会有太多人想要去了解,甚至大部分人对其闻所未闻。但美国史不同,套用《北京人在纽约》中王起明的那段念白,它既是天堂,为人所爱,也是地狱,为人所恨。简言之,美国史作为一个领域,有着其他国别史望尘莫及的大众需求和期待,之所以此前真正出圈的美国叙事并非出自专业史学者之手,也是这个原因。那么现在怎么办?回到本文开始,当两种美国叙述的路数在中文世界中已经泾渭分明时,首先要做出调整的应该是专业学者,美国史研究以及写作的天地并不限于专业的学术期刊——我们不妨设想,当又收到一封退稿邮件时,尝试下新的写作形式,利用写作专业论文余下的边角料,书写美国历史中某个无人知晓的小人物,某个没有大事发生的年份,某个隐蔽的角落,篇幅自定,形式不拘,然后用自己的匿名公众号推送出去吧......这也许是走出当前困境的一种方法。而且这并不是退而求其次,在某种意义上是更高的要求,看一看那些为我们所推崇的美国本土的史学大家,其中很多不就是这么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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